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4号)精神,为切实保障我院顺利参加2013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共设10个项目,竞赛时间如下,请各系选择优势项目报名参加。
各竞赛项目均为团体竞赛,参赛选手可由各系根据初赛或其他方式选拔,每个项目限报1支参赛队,参赛选手须是全日制在籍高职高专学生。
1、每支参赛队预报名选手为15名(编号1号-15号),除队长(1号)由各院校确定外,另3名选手(含替补1名)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从其余预报名选手(2号-15号)中随机抽签产生,每名选手只能报名参加一个项目的竞赛。
2、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和1名替补选手组成,男女不限。
3、参赛选手经抽签确定后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组委会秘书处将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核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每个参赛队设指导教师1-2名,领队1名(领队负责安排参赛事务,竞赛获奖不受奖励)。
1、网上预报名:3月3日至3月8日12:00,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网站进行预报名。
2、抽签确定参赛选手:3月12日,组委会秘书处根据网上报名材料抽取参赛选手(含替补)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3、正式报名:3月13日至3月18日12:00,各项目负责人登陆大赛网站统一进行正式报名:
(1)各参赛队确定参赛队替补选手名单并在报名网站该选手材料中注明。
《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参赛院校项目报名表》(1份);
《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代表队报名表》(2份);
《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项目选手报名表》(2份);
《2013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在籍证明》(1份)。
(3)2013年3月18日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纸质材料交教务处,统一加盖学院公章后,同时交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2份(A4纸)。
1、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各赛项裁判员全部由组委会秘书处聘用企业技术专家担任,不再聘用高校教师。
2、本次竞赛设现场监督员,由组委会秘书处从各参赛院校推荐的教师中选派。各系可选派具有相关专业教学、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报名(每个项目限推荐1人)。
3、报名教师由负责人登录竞赛报名系统填写项目监督员推荐表,并打印该表(A4纸1份)于3月18日12:00与其他参赛报名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1、请相关系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指定参赛项目负责人,于3月4日前将负责人信息报教务处,并加入“商务技能大赛”飞信群,群号79957770。
2、每名参赛选手收取竞赛耗材费500元,报到时一并缴纳。食宿由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正式参赛选手照片要求为单人彩色白底免冠正面2寸电子版近照(或采用300dpi分辨率扫描照片)成413×531像素彩色jpg文件上传,图像文件应小于22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