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着眼于统计工作的大局,紧密联系统计改革的核心任务,研究与政府统计相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实践应用,促进政府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和统计理论方法的不断创新,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以及“四大工程”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2013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重大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自筹经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