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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7    点击:

各有关专利权(申请)人:

接高新区科技局通知,将于近日发放2012年度专利补助,请各专利权人认真理解通知,做好补助的材料准备工作,抓紧时间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的范围及条件

同一件专利可以同时领取烟台市专利补助资金和高新区专利补助资金。

1、烟台市专利补助资金:针对2011年11月-2012年10月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011年11月-2012年5月的国内发明申请;时限均以申请日(仅限发明)或授权日为准。

2、高新区专利补助资金:针对2011年9月-2012年8月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时限均以申请日(仅限发明)或授权日为准。

二、补助资金的发放程序

专利补助资金将于2013年3月1日– 4月30日期间发放,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抓紧时间到高新区科技局领取资金,职务发明由学校统一办理。专利资金属于专项资金,本次专利补助资金的发放将以汇款的方式实现,请在提交相关材料的同时提供:

1、开户行名称;

2、账户名称;

3、账户号码;

4、联系电话。

三、领取补助资金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领取高新区补助资金所需提供材料:

高新区专利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缴纳申请费的专利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申领职务专利资助需提供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个人申领非职务专利资助需携带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和手写收据(需个人签名)。

(二)领取烟台市补助资金所需提供材料:

在前期申请烟台市第一批专利补助资金时已经提供相应材料的,只需提供收据即可。

专利授权时间在2012年6月-10月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烟台市发明专利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

烟台市实用新型及外观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领取职务专利资助需提供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领取非职务专利资助需携带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复印件及手写收据(个人签名)。

如有相关问题咨询,请致电教务处:5119(或6925060)

高新区科技局业务科联系电话:6922083 联系人:徐科长

附件2(发明专利):烟台市专利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3(实用新型及外观):烟台市专利补助资金申请表1.doc

教务处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