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7月组织开展第2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烟台市的个人和集体在2012年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参评成果必须是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所发表的文章或具有2012年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号的著作。经地市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也可以申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和应用型成果可做为本次成果评奖工作的申报重点。
1、申报书面材料。填报《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份和《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1份。申报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原件3份、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申报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成果为课题、调研报告的需提交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书面材料不退,存档备查。
3、申报数量。每位作者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