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于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求教师客观记录学生课堂出勤并及时录入考勤系统。
(二)实训教学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训(实验)项目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衔接情况,检查教学内容的组织与指导教师上课指导等情况。
(三)12级毕业班顶岗实习安排情况。包括相关顶岗实习细则的制定、实习材料的发放、顶岗实习手续的办理、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落实、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等情况。
(四)根据本系重点工作安排,自主选择其他自查的内容。
各系(部)要根据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通知精神,有计划的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并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于11月14日之前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