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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7    点击:

各处室、系部:

2015年度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网址:http://218.56.33.72:8080/kjjhgl/,我院已在科研信息系统注册,需要申报的老师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设置个人用户权限。

2、市计划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烟台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中的领域和方向。对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3、申报单位为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项目自筹资金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3;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达到2%以上,其中,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4、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就同一研究内容连续申报两年且未立项的,暂停该项目两年的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市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有到期未验收的市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获得省级以上计划支持的,除政策性配套资金外,市计划不再予以支持。对迟报、拒报科技统计资料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任务书中相关内容由项目申报书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能力真实填报,明确项目实施目标,准确提出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档案。

二、申报须知

1、申报前必须对项目进行查新,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2、项目申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三份,包含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简单装订成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需提交真实合作合同一式两份,驻烟高校需提交与烟台企业合作的真实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另需要提交电子版的推荐汇总表。

3、项目申报时间及截止到2015年4月22日,请有意向的老师与科研处联系 赵永刚 692508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