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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复审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11-05    点击:

关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复审的意见

2009年11月5日,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复审)专家组,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标准,对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园文明建设进行了检查评估复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学院的校园文明建设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提出以下复审意见: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自2009年5月通过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预审以来,认真总结校园文明建设经验,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校园文明建设有了新进展,发生了新变化,取得了新成绩。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校园文明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校园文明建设评估预审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校园文明建设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校园文明建设进行整体策划,形成了校园文明建设新理念,建立起校园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和保障体制,明确了校园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校园文明建设的新途径,制定了“四大品牌工程”和“223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了建设责任,强化了措施落实,加大了经费投入,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了校园文化建设内涵,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经过全面复审,专家组认为,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园文明建设达到了山东省普通高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标准的要求,建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文明校园”称号。

希望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认真总结校园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不断巩固成果,按照建设一流高职院校的目标要求,努力提高校园文明建设水平,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需要,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山东省高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专家组

2009年11月5日